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高端对话在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接连上演。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与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走进校园,作为“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的主讲人,与法学院学子们展开了一场关于法治思想与实践的深度交流。这场活动旨在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内涵,回应青年一代对法治建设的核心关切。
德法共治:从司法实践到社会风尚的引领
面对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关于“法治与德治如何结合”的提问,张军检察长给出了富有哲思的回应。他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法律是行为的准绳,道德是社会的基石,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司法实践不仅在于裁断是非,更承担着引领道德风尚、塑造社会价值的深层使命。
检察机关将这一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核心发力点之一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如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未成年人内心笃信的行为准则?最高检率先垂范,检察长连续多年在秋季开学季赴中学讲授法治课,主题紧扣社会热点与青少年权益保护。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3.3万名检察官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省级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教育形式也从传统的课堂宣讲,扩展到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漫作品、建立标准化课件库,并积极利用线上平台扩大覆盖面,力求让法治精神和传统美德真正抵达青少年的内心世界。
以案释法:在具体案件中彰显法治精神与核心价值
司法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课堂,更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张军指出,通过办案来引领和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当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体悟到美德善行。
近年来,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处理,清晰地展现了这一司法导向。例如,备受关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由自诉转为公诉,不仅是对公民人格权的强力保护,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警示人们在虚拟世界同样要遵守法律与公序良俗。再如,针对侮辱、诋毁英雄烈士的恶劣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批准逮捕,通过法律手段坚决捍卫英烈名誉与荣誉。这些案件的处理,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它从司法层面确立了是非对错的标尺,起到了“起诉一起、教育一片、影响社会面”的积极效果,引导全社会形成尊崇英雄、崇尚正义的良好风气。
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
当被问及司法机关如何在“蛋壳公寓”等涉及广泛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中发挥作用时,张军检察长阐述了“能动司法”的理念。他认为,司法机关不能仅仅被动地受理案件,更应主动研判社会风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是关乎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检察机关在此领域发挥着独特的治理功能。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调研办案的基础上,针对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发现的问题,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著名的“第三号检察建议”。这份建议的核心在于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督促监管措施精准落地,力求将违法犯罪的风险和危害遏制在萌芽状态。这体现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发出预警信号,扮演好“法治天气预报员”的角色,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张军进一步强调,刑事追究是最后的手段,更关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分析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监管漏洞、行业风险等深层次问题,坚持惩治与治理相结合,致力于通过司法办案促进金融环境的持续净化与改善,防止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蔓延。
互动启迪:在问答中凝聚法治共识
此次大检察官走进高校,并非单向度的授课,而是充满了思想碰撞的双向交流。学生们提出的问题既有理论深度,又紧密联系社会现实,从德治与法治的哲学关系,到金融风险防范的具体司法应对,勾勒出当代法学青年关切的时代命题。而大检察官们的回答,则立足于丰富的司法实践和顶层设计思考,既有政策高度,又有案例支撑,为象牙塔中的学子们打开了一扇洞察中国法治实践运行的窗口。
这种高层级实务专家与顶尖法学院学生的直接对话,是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一次生动实践。它超越了课本知识的传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宏大叙事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挑战相连接,让青年学子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逻辑与责任担当。法治中国的未来,正需要在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反复激荡中,培育出既有坚定理想信念、又精通实务能力的后备力量。对于广大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公众而言,此类活动的公开与深入,也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展现了法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的坚实步伐。